党校工作职责(试行)
作者:zzb 来源:组织部 发表于:2009-12-28 11:19:48 文章点击数:[]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搞好教学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课堂教学、实践实习计划。
三、举办各种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和研讨班,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培养对象的理论水平、思想认识和党的观念。
四、创新学习形式,加强学习交流,注重学习效果,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五、建立以兼职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聘请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着力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与管理考核。
七、密切与各党总支(支部)的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八、完成学院党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00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