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能 >> 正文

组织科工作职责(试行)

作者:zzb 来源:组织部 发表于:2009-12-28 11:21:34 文章点击数:[]

在党委组织部领导下,负责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

一、提出基层党组织设置计划和工作职责指导总支(支部)的组织建设;做好总支(支部)换届工作。

二、提出党员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抓好党员培训工作。

三、指导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审查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

负责党员信息管理、党内统计和年报工作

六、完成组织领导交的其它任务

                                  二00九年九月

版权所有 @ 2020 四川文理学院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党校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联系电话:0818-2790067 27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