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培养6.2万名优秀年轻干部 我省将全面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
作者:zzb 来源: 发表于:2013-09-26 15:23:25 文章点击数:[]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将全面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分级分期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人才6.2万名,今年首期计划培养12200名。”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省委提出加大年轻干部人才培养力度。昨日,我省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干部和人才工作动员会。
培养工作分层推进 首期培养12200名
“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四川未来5至10年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对干部人才的需要。”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项工作将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探索创新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方式,扩大选人视野,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有利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整体提升我省干部工作水平。
据悉,首期计划从现在起启动,到明年1月基本结束。全省统一采取“公开遴选、集中培训、择优选用、跟踪管理”方式,分层推进培养工作。省一级遴选市(厅)级培养对象,共200名;市(州)一级遴选县(处)级培养对象,共2000名;县(市、区)一级遴选乡(科)级培养对象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共1万名。
推荐突出年轻化专业化 并有年龄限制
据介绍,培养计划按照党政综合与经济金融、城建规划、社会管理、科教文卫、农业农村“1+5”分类实施,突出年轻化和专业化取向,采取组织推荐为主、他人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人选。
人选推荐范围既包括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包括非国有上市公司,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扩大,人选对象除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还要求同时具备:市(厅)级培养对象原则应当是40岁左右(1970年以后出生),县(处)级培养对象原则应当是35岁左右(1975年以后出生),乡(科)级培养对象原则应当是30岁左右(1980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可为专科学历);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实绩突出、潜力明显,群众公认等。
先开展3个月集中培训 还需进行实践历练
此外,记者了解到,干部人才推荐后,将通过结构化面试、压力测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培养对象,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其中省一级培训为省委党校理论培训一个月,部属高等院校专业培训一个月,实践锻炼一个月。
培训期间省委组织部派人全程跟班考察,并根据培训和跟班考察情况,选择一批到中央国家机关及规模以上企业上挂锻炼,一批到市(州)、县(市、区)党政主干线下派挂职,一批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一批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进行为期2年的实践历练,市(州)、县(市、区)还可选派干部到后进村(社区)实践历练。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及时放到重要岗位,不胜任或不适合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