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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详解“特殊党费”使用情况

作者:zzb 来源: 发表于:2010-05-13 13:49:48 文章点击数:[]

  人民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李章军)在汶川特大地震两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抗震救灾97.3亿元“特殊党费”的使用管理和援建项目进展情况。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傅思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特殊党费”首先用于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特殊党费”的55%(54亿元)用于援助农民重建住房。他说,在帮助灾区县(市)援建房屋倒损农户住房等民生项目方面,规划的136.5万户农房重建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四川130.18万户,甘肃5.87万户,陕西、云南、重庆共计0.49万户;214个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等民生项目已完成168个,其余预计年内完成。在帮助灾区县(市)重建中小学校方面,规划的91所中小学校重建项目已竣工37所,其余预计今年10月份完成。

  在帮助灾区县(市)重建和修复因灾受损的村级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设施方面,计划重建和修复的11726个活动场所已建成2667个,其余预计今年内完成。在发放慰问金方面,已向55名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165万元。

  傅思和说,为管好用好“特殊党费”的每一分钱,发挥“特殊党费”支援灾区建设的综合效益,中央组织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意、科学谋划,报中央批准后确定了“特殊党费”分配方案和使用方向。97.3亿元“特殊党费”分配给四川省80.3亿元,甘肃省10亿元,陕西省5亿元,重庆市1亿元,云南省1亿元。

  在“特殊党费”的使用管理中,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特殊党费”的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发改委负责“特殊党费”援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特殊党费”资金的划拨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及时上报情况;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特殊党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中央组织部专门成立巡回工作组,多次赴灾区督查指导“特殊党费”管理使用工作,协调推进援建项目,确保援建工程优质、安全、廉洁。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本省市“特殊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围绕管好用好“特殊党费”资金,5个受灾省市普遍成立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各地都建立了“特殊党费”援建项目立项、申报、招标、报建、工程管理、质量监理和竣工备案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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