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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要在民主上求实效

作者:zzb 来源:于永军 发表于:2010-09-30 10:56:38 文章点击数:[]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一项经常性制度,也是党组织对党员的一种教育、管理和监督活动。如何体现好活动的鲜明主旨,确保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联系以往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关键就在于认真发扬民主。只有紧紧抓住民主,运用民主的方法,聚集民主的智慧和力量,注重在民主上求实效,才能有效达到预期目的。

  在民主上求实效,必须确保发扬民主全程化。民主评议党员,总的来说,应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来设计,具体内容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特点来确定,这就对各级党委和党支部科学设置活动计划、有效组织实施活动方案提出了高要求。而衡量是否科学的一条首要标准,就看是否做到了发扬民主。没有民主作前提,设计再好也没有意义。学习教育阶段,着眼解决什么、突出什么重点,应通过一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力求教育建立在问题底数清楚的基础上,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党员自评阶段,应把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作为一个基本程序,具体量化征求意见的数量和质量,增强党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意识;党内外群众评议环节,应力求全员额参加,不能划小圈子、以少数人评议代替民主评议;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考核,应积极拓展民主渠道,尽可能多地接触群众,增大民主含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鼓励开诚布公、讲实话、说真话,允许人家对批评意见作出必要的解释,等等。概而言之,就是要把民主作为主线,贯穿于活动始终,体现于活动每个环节,在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发挥作用。

  在民主上求实效,必须确保民主测评自主化。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是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的质量如何,主要看大家是否讲真话、勇于发表自己的真实见解。近几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有的出于某种担心和顾虑,或怕达不到理想效果,或怕测评结果与支部掌握的情况有距离,总喜欢事先做一点“吹风”、“暗示”、“引导”之类的工作。这是不正确的。民主评议党员,重在听取真音实话,关键要让大家自主充分地发表意见。预设评议结果,以主观意志引导评议,看起来好像挺有序,实则不相信群众,也曲解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本质。民主评议,要义在自己做主,自己怎么认识,就怎样发表见解,“以我手写我心”。由于人与人之间有差别,对一个支部或党员的评价有不同是很正常的,如果强求一律,有意识导引大家“统一口径”、“统一认识”,不仅会使评议流于形式,还会损害民主评议的名声,最终结果只能造成评议不真实,“认认真真走过场”。领导干部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责任重大而凸显,以开放、坦诚、负责的姿态和襟怀,积极推进民主测评的自主化尤其重要。领导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就会感受到民主的价值和力量,进而更加相信和珍惜民主。

  在民主上求实效,必须确保评议结果透明化。如同考核便应有成绩一样,评议就会有结果。这种情况下,是如实公布于众、让大家都知道,还是“内部掌握”、部分人知道?这是检验真尊重民主权利还是敷衍民主权利的一个试金石。联系当前一些单位的实际,这方面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有的一评了之,有上文无下文,评议结果往往仅限于领导层面知道,群众形容是评议结果被“贪污”了;有的评议结果不是当场公布,而是经过一番“综合”和“集中”,尔后才告诉大家,这样即使公布的结果是真实的,也难免让人心里有问号。因此,民主评议要公信、起作用,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统实行阳光操作,尽量公开透明,这既是对民主权利的尊重,也有利于党员人人受教育、人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评议结果一两次不公布,或者迟一点时间公布,看似无关大局、无伤大雅,实际上却是在腐蚀民主评议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为搞评议大家都会关注结果,总希望自己的认知能成为共识,如果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连这个最基本的信息都不愿意让群众知道,如何说得上相信和依靠群众,又如何称得上发扬民主?尊重民主、自觉发扬民主,并不是领导者的开明,更不是对群众的恩赐,而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民主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作为沟通党组织与基层群众的桥梁,最需要的是“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如果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那真到需要民主的时候,恐怕就难以有实话真音可言。

  在民主上求实效,必须确保评议绩效鲜明化。民主评议党员,目的在于提高党员素质,有效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这就决定了民主评议必须做好下篇文章,让绩效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如果评与不评一个样、好与不好一个样,民主评议只是一种姿态,而不是一个郑重承诺,就不能取信于人,就没有公信力可言。因此,各级党委和党支部都应以对党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评议成果向实效转化这个“下篇文章”。一方面,要让评议结果真正进入组织决策,对公认表现优秀的党员,该表扬的表扬,该奖励的奖励,该使用的使用;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旗帜鲜明、赏罚严明,方能激励先进、警示后进。另一方面,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怎么看、怎么办、怎么改进,要有鲜明的态度和落实回音,给大家一个确切的说法。一句话,评议过后要有真作为、实动作,要让大家看到新气象和新成效。这既是评议活动的落脚点,也是评议成果的延伸。“唯有事实最动人”。用事实说话,才能引导大家满腔热情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来,真正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也才能切实取得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鲜亮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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