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党校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育方案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0-03-10 22:44:57 文章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把党员“入口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科学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使发展对象掌握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党章、党史和党纪党规,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党规党纪教育、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应是已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人员,考核合格,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党委备案后,列为2019年下半年的发展对象。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研讨交流、自主学习、观看影片、理论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时间
2019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详见附件)
六、培训地点
莲湖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B厅(详见附件)
七、培训班组
总班主任:王成端
班 主 任:涂德祥
副班主任:赵 娟 黄建华
(一)第一组
指导老师:詹廷辉 组 长:刘雨松
联 络 员:朱 磊 刘 月 付海淳
组成单位:机关第二党总支 机关第四党总支
文学与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
(二)第二组
指导老师:赵君星 组 长:贺民钟
联 络 员:杨梦媛 吴 燕 李俊兰 文 萍
任 艺 王东旭 蒋春燕
组成单位:数学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音乐与演艺学院 美术学院
康养产业学院 体育学院
(三)第三组
指导老师:李 波 组 长:张 琴
联 络 员:王 蕾 曹 骞 刘川福
组成单位:教师教育学院 财经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八、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三部分构成:学习心得体会占50%;学习笔记占30%;考勤记录占20%。考核综合分70分以上者为合格,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九、培训推荐书目
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研究出版社,2018.8.
2.《长征》(王树增著)
3.《新时代党员干部如何提高政治能力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张福俭编著)
4.《政德:传统文化中的执政智慧》(王爽编著,华文出版社)
十、培训要求
1.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将《党校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于11月7日前将交弘德楼4004办公室,电子版发到组织部邮箱:scwlxyz@126.com,同时领取教材。
2.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模范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纪律。凡有旷课(会)、请假达3学时以上,取消培训资格。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需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经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向党校办公室备案批准。
3.培训结束,每位学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1000字,严禁抄袭。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24日上午11:00之前以总支为单位交党校办公室评阅。
4.入党积极分子在近一年有违反纪律和受到批评教育者不能参加本期发展对象培训。未参加党校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和认定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得发展入党。
5.培训结束后,由各党总支根据学员培养教育情况和考核情况,按照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标发展,并于12月中旬之前完成党员发展工作。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598479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