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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涂德祥 来源: 发表于:2021-05-31 08:12:31 文章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加快推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强大合力,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表彰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在中共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中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各党总支、党支部中产生。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面向全校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现仍在党务工作岗位上,且至少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学校分配名额,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不交叉。

(四)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纳入推荐。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政治素质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践行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和“1234”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深入推进“322”大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三全育人”,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征途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师生评价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师德师风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广大师生,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履行党建责任。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素养和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322”大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三全育人”,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政治引领能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2.组织执行能力强。积极落实学校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突出业绩,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

3.推动发展能力强。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深入推进“322”大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三全育人”,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改革创新能力强。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凝聚保障能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6.廉政建设成效明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党组织风清气正,团结向上,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名额分配

全校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4(详见附件1,其中教职工党员36名和学生党员1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3(其中党总支3个、教师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4个、学生党支部2个)

五、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逐级面向全校推荐,并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需在67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意见,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评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公示5个工作日。

六、奖励办法

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学校将于“七一”前召开表彰大会,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先进个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奖金),先进集体颁发奖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把握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坚持优中选优,认真比选,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全面彰显先进性和代表性。凡是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予推荐。

(二)从严审核把关。严把审核关,对有举报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调查清楚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严把廉洁关,对廉洁、作风等不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肃推选纪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防止评选推荐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四)规范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和有关要求,及时填写报送相关材料,注重发现和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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