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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t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涂德祥 来源: 发表于:2022-02-25 11:01:56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高质量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部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填报时间

20223418:00前将本人填写好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致领导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及《承诺书》一并交党委组织部(弘德楼4004室)。

三、有关要求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22版)中的填表须知、各项说明、《相关纪律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辅助查询方式方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与警示手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等有关资料。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时请逐条对照、审慎填写,需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填报不完整、不规范、不合逻辑或字迹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反馈干部本人核实修正。本年度为“继续填报”(新提任的属“首次填报”)。

3.《致领导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最后落款处要求子女签字,如遇子女年幼或在国外不方便签字等情形可以不签,但请在该处简单备注,说明原因即可。

4.要注意不予采信的七种情形,避免漏报、瞒报和不及时报告。同时中央组织部对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修订,将配偶、子女及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了细化区分,按照经商办企业情形,分成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3类,并分别设置了相应填报项目。在填报时,注意报告表变化情况。

5.填报对象中如涉及到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情况等情形的,请务必使用今年省委组织部下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辅助查询方式方法》参考资料,将本人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随《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致领导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及《承诺书》一并提交。

6.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者,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7.《填报通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与警示手册》等有关资料属工作秘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8.在填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1598479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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