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参加四川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涂德祥 来源: 发表于:2023-01-10 08:21:43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跟进服务省委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着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四川省2023年度将选调1016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配合做好此次招录工作,现将《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参加四川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坚特把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道德品行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学生骨干,推荐报名参加四川选调生招考,积极加入四川选调生队伍。
二、把握条件,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按照通知要求的选调范围和条件,遴选符合以下十个条件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 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5日至2005 年1月5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 “优秀硕士”“优秀博士”); 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部” (或 “优秀研究生干部”); 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 ⑥院 (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á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3年1月5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3年1月5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③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②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强指导,严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严格对报名人选担任学生于部、获得表彰奖励等信息,负责任地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坚决避免以往个别学院出现的审核走过场甚至出具虚假证明等问题。在此次选调生招录中,对未严格审核把关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我部将视情况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四、专人负责,及时反馈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派出专人负责(党委副书记),每天17:00前在“二级学院副书记”QQ群中反馈本次选调招录报名情况。报名工作完成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QQ:66826845,纸质表格签章后交至弘德楼1019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人:王晶18398821321、梁丽18780848913。
招生就业处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