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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zzb 来源: 发表于:2018-05-22 11:41:50 文章点击数:[]

  

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管理,加强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结合学校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等专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带头落实“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目标,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的争先者。通过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党员意识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有效衔接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认真指导毕业生党员联系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明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称谓和所去单位(基层党组织)全称,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都能按时办理转接。今年,省内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将利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省外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实行网上转接和开具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转接同时进行。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党员管理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唯一依据。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对考取研究生和校外“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参照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在本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组织关系转移后的相关工作。省外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给原就读学院学生党支部,于9月底由各学生党支部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定期提交思想汇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市内为30天,省内为60天,省外为90天,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毕业生党员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到。即使将来变更工作单位,需要转移党组织关系,再从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处办理新的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党费交到20186月。

三、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指派专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交接和装档工作,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是毕业生党员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必须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个人文字材料应当有本人签字。对不完整和不符合规范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要尽快整改,及时查漏补缺,切忌出现漏装、错装等情况。

根据档案馆对毕业生档案转递的相关安排,二级学院将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相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袋,并负责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单》(见附件1)。

    (二)毕业生党员材料的归档。毕业生党员材料由组织部审查整理,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薄》、群众座谈会记录表、政审材料、综合考察报告、公示、《入党志愿书》、“一卡一表”等相关材料装袋,移交至档案馆,并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相关教育工作,严格审查档案材料,统筹安排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认真指导,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根据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认真指导其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确保信息准确,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525日之前交行政楼40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23453535@qq.com。根据2018届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时间一览表》(见附件4)安排,指派1-2名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档案整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学校党委组织部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列入党建督导检查重点项目。对出现档案装档错误、漏装,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等重大问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

 

 

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单

2.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

3.四川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4.2018届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时间一览表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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